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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哈尔滨市民期盼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发放公开公平公正

发表于2006-03-24
《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从3月15日正式实施以来,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咨询热线一周时间里就接到了近千个电话。23日上午9时至11时,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有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哈尔滨”网站,就“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有关问题与市民进行了在线交流,并就市民担心的公平公正问题作出了郑重承诺。 


在两小时的交流中,123位市民踊跃参加。其中,希望货币补贴能公平公正成为普遍的呼声,而众多刚毕业没有房的大学毕业生也欲抢搭这班车,成为有申请愿望人中的主体。 


“我已在道外区大兴街道办事处领取了申请表,现在我最关注的是对各区的指标数量和摇号是否能做到公正?”“听说有些人已经开始走门子,托关系了,我们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防止作弊啊!”网上,诸如此类的担忧和呼声不时出现。 


对此,有关负责人作了答复并承诺:市政府根据各个区申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情况,确定各个区的分配比例,摇号工作将聘请公证部门及群众代表共同参加,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我们采取了一些有力的措施,首先在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再由区政府对申请人进行核准,在摇号之后,我们还将对中号的申请人在所在单位和社区进行公示,确保居民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很多刚毕业的没有房的大学毕业生也在网上就自己的情况急切地咨询。他们中有很多都是单位办的常住集体户口,有的已结婚,现在租房住;有的未婚,住在宿舍或在外租房。对此次将要进行的补贴,他们都非常希望能够成为当中的幸运者。 


对此,有关负责人答复:无论什么工作职务,只要有哈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收入住房情况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 


针对众多想了解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申请流程的咨询,有关负责人多次作出答复: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申请,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审核后报区政府核准,核准后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公开摇号,通过摇号确定中号申请人。申请人中号后,到区政府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中号确认单,然后持中号确认单到市房产住宅局换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证,在补贴证有效期内购买商品房或者二手房,购房后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持身份证、补贴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户口所在地区政府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资金。 


针对这次活动,很多市民大加赞扬,有人发帖道:这种形式真的很好!希望政府网站能多举办这样的活动,使老百姓与政府能够网上对话。 


因为还有很多市民的问题未来得及解答,哈市房产住宅局将在该市信息中心百姓谈栏目中继续与群众交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发表于2007-04-16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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