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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哈尔滨市供热企业大倒苦水:差额热费收取十分困难

发表于2006-02-23
今年1月,哈尔滨市出台《关于调整城市供热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文件,对供热收费标准进行上调。热费价格上调从本年度供热期(2005年10月20日至2006年4月20日)起执行,已经按照原标准交纳了热费的住户需要补交差额部分。近日,一些供热企业纷纷倒苦水:一方面政府规定要向已经交纳了热费的居民收差额款,另一方面几乎的居民都拒绝交纳,这部分差额热费收取实在是太难了!


22日,记者走访了哈尔滨市近10家供热企业,这些供热企业表示,调整热费的通知已下发多日,但几乎的居民都拒绝交纳差额热费,张贴在居民区的热费补交通知单也纷纷被居民撕下,收取差额热费陷入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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