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爱达店大欺客,二百来万的房子走廊层高只有两米二

发表于2019-08-14
入户门上方有消防管道,销售人员在出售时并未告知,隐瞒房屋实际情况,严重影响住房的美观和居住舒适度,严重降低了房子的市场价值。

本人所购房屋入户门外上方紧邻一根巨大的消防管道,不仅影响美观、通风,也确实会对房屋正常使用造成一定障碍,而且存在一定的水管爆裂漏水等安全隐患。

房屋入户门外的消防管道位置超出了普通购房者基于交易习惯和生活常识所形成的对消防管道位置的认识。因此,哈尔滨子鸿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有义务就消防管道的位置对本人进行特别提醒。而实际情况是,销售人员对此情况未如实告知,违反所签订合同中附加合同第十八条“对于商品房不利因素出卖人需通过销售人员告知条款”,违反合同约定。本人认为此为故意隐瞒不利因素,为高价出售房屋,实属欺诈消费者行为,也违反了所签订购房合同中相应条款。

另外本人认为,虽然房屋通过了消防验收,但并不必然等同于哈尔滨子鸿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无过错或房屋质量完全符合约定。对此情况未如实告知而使本人对所购房屋作出错误判断,进而产生一定损失,这是客观事实。而且从签订合同到收到入户通知长达近两年的时间里,哈尔滨子鸿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从来没有人告诉本人入户门外有消防管道这一严重缺陷,办理进户手续前本人发现这一房屋缺陷后联系当时爱达壹号的销售顾问于萌萌,她也承认当时未告知这一情况,因此有证据表明哈尔滨子鸿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存在隐瞒房屋重大缺陷这一事实。


本人认为哈尔滨子鸿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房屋时存在隐瞒欺骗行为,现经现场勘测发现爱达壹号A11二单元11层电梯前室和走廊棚顶管道问题,现导致电梯前室和走廊的举架与其它楼层的举架相差大约50公分,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以正常的价格购买了和其它楼层不一样的举架(该楼盘销售价格为中间向上下递减,当时11层价格并没有比10层低),所以本人难以接受这一重大缺陷,要求整改至与其它楼层相同举架高度或者换房。

店大欺客,坑害老百姓血汗钱!无良商家!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