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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蚌埠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将有法可依

发表于2021-02-25
【蚌埠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将有法可依】#加装电梯工作全面加速# #老旧小区改造# 近日,蚌埠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了《蚌埠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方案》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本数,下同;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遵循以“业主自主、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各方配合、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建设者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增设电梯的申请,并提供本单元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提交《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增设电梯住宅建筑、结构施工图及地质勘查报告、设计单位出具增设电梯的相关建筑、结构施工图及计算资料;施工合同、方案(含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设资金承诺书等材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需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增设电梯后新增建筑面积,由该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该方案还强调了许多居民关心的问题,具体如下: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筹措方式方面。业主可以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增设电梯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房屋所有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电梯补贴标准为七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5万元;六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4万元;五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3万元;四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2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摊。 二、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由本幢或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三、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审核备案;对电梯土建工程的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该《方案》还指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通风、采光、通行等不利影响;损害权益的,增设电梯的相关业主应当依法对权益受损业主给予赔偿。建设者可以自行编制或委托第三方编制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增设电梯方案。 另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需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增设电梯后新增建筑面积,由该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增设电梯的业主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业主按照增设电梯相关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原业主的相应责任。 这下大家再也不用为电梯安装不上的问题担心了,据法行事,老旧小区安装电梯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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